公司增资的目的是: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提高资信水平,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公司增资可分为两种情况:
A、企业被动增资-注册后两年内补足注册资本的前20%;有些项目需要资金。
b、企业主动增资-如果企业的已实现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将按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增资方法:
增资方式主要包括增加面值、增加出资额、发行新股或债转股。
1.提高面值
增加面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这样就可以达到增资的目的。例如,法定公积金、留存应付股利和股东新缴的股份都可以记录在每股中,从而增加其面值。
2.增加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增加资本的,可以按照原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原股东认缴出资的,可以增股,也可以将留存的资本公积或者股利分配转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股份。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金需求而发行新股。新股可以向公众发行,也可以由原始股东认购。通常,公司的原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通过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来增加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负债将被消除,公司的股本将增加。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执业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适用范围:
1.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被审验单位的设立(开业)登记;
2.投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者企业改制时部分资产重组。吸收其他股东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的投资者(包括原投资者和新投资者)投资新股,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计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人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计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计单位因吸收、合并、分立、注销股份而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计单位整体改制情况,包括由非公司制转为公司制及内外资企业相互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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