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且行政处罚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如下几个:
(一)一般程序:
调查——审核——决定——送达
(二)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自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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