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继续减按1%征收,尤其是那些注册在税收洼地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不仅可以享受1%税率,而且个人经营所得税还可以核定征收缴纳,开票额在500万以内,综合税率在3%以内。
这个政策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作为一般纳税人,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吧?其实不然,关系还是有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实际支出无法取得成本票的情况在日常经营中都是会存在的,都会让员工凭票报销或者找票,凭票报销是很正常的,可是需要找票这就说明公司是有所缺票的。公司缺少相应的发票,在账面利润上会显得虚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是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来二去,所面临的企业所得税压力也就加重了。
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分流、分包、拆分等形式,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来解决企业成本缺失的问题,将业务交给个体户来做,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完成合同要求后收款开票。
个体工商户核定后,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5%,增值税和附加税照常缴纳,该是多少就是多少,目前的综合税率在3%以内,还有核定通知书作为保障。没有企业所得税,没有股东分红税,在完税后就可以公转私自由支配剩余资金了。
成本票欠缺的问题解决了,主体公司的所得税压力至少是可以回到正常水平,如果增值税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税负压力,那么也可以通过业务分流等形式,在税收洼地注册有限公司来解决,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财政扶持奖励,可以得到地方留存(所缴增值税的50%)部分70%~90%的奖励比例。只要保证业务真实,不虚开,合理合法合规降低税负压力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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